近日,一则“广州法院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首例判决”的消息在网上广泛传播。自动驾驶、追尾事故,又是首例判决,多个信息放在一起嘉创配资,立即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及讨论。这则消息是真的吗?一起来追问真相。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可持续交通创新中心研究员 郑飞:L3及以上级别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技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正在全国20个城市或城市联合体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从现状来看,该技术的应用主要面向企业(TOB),由汽车厂商或相应公司负责运营,尚未真正实现面向个人用户的商业化应用。尽管北京市的自动驾驶汽车管理条例有相关说明,但只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嘉创配资,具体实施还需等待国家层面的立法进一步明确才能推动该技术的大规模应用。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张柱庭:当前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尚未达到大规模上路使用的阶段,目前停留在测试和试验阶段。在这一阶段,还要看技术路线成熟度,再进行深度立法。由于技术没有成熟,相应的技术解释工作也做得不够好,这为一些制造谣言的人提供了一个空间。他们利用公众对新技术的恐惧心理嘉创配资,以及对新技术的不了解,加之企业间一些不正当竞争手段,这就出现了一些误解甚至谣言。
作者:李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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